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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前訓練
快速剪燙髮訓練班-指定地區專班(淡水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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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剪燙髮訓練班-指定地區專班(淡水地區)
班別資料
課程名稱
快速剪燙髮訓練班-指定地區專班(淡水地區)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課程日期
110/09/27-110/11/17
報名日期
110/07/27-110/09/13
聯絡人
楊涵妃
聯絡電話
(02)2557-0599鍾小姐
學科訓練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民權路187巷12號1樓
術科訓練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民權路187巷12號1樓(近捷運竹園捷運站)
甄試方式
筆試 口試
是否可申請職訓生活津貼
是
內容簡介
課程內容
本課程委託社團法人中華美容技藝促進協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連絡電話(02)2557-0599 鍾小姐 報名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255號8樓之7 常見美髮工具運用認識/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美髮場所消毒與衛生/男子理髮認識/女子剪髮認識/基礎冷燙髮認識/頭皮SPA與護髮認識/男士快剪&燙設計/理髮推剪設計/基礎女子剪髮實務/女子快剪&燙設計/頭皮SPA與護髮手技實作
報名資格
學歷
不限
年齡
年滿15歲(含)以上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性別
不限
兵役
不限
其他1
1. 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尚於前次完訓或結訓班次之訓後一百八十日內。
其他2
2. 曾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而被退訓,其退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一年內。
其他3
3. 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其離、退訓日(不含適應期內離訓)、完訓日或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三年內。
其他4
4. 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二年內,已有二次以上離訓、退訓、完訓或結訓之職前訓練參訓紀錄(不含適應期內離訓)。
其他5
前項所稱完訓,指完成訓期但成績考核未達標準;所稱結訓,指完成訓期且成績考核達標準。
其他6
不得招收軍公教、日間部學生、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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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課程為委外課程,無法經由此系統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