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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類別
美髮理髮專業人員培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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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髮理髮專業人員培訓班
班別資料
課程名稱
美髮理髮專業人員培訓班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課程日期
111/08/08-111/10/07
報名日期
111/06/08-111/07/26
聯絡人
林曉憶
聯絡電話
(02)2557-0599(鍾小姐、許小姐)
學科訓練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4段206號2樓之2
術科訓練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4段206號2樓之2
甄試方式
筆試 口試
是否可申請職訓生活津貼
是
內容簡介
課程內容
本課程委託社團法人中華美容技藝促進協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辦理,聯絡人:(02)2557-0599(鍾小姐、許小姐) 教務管理規定/勞動法令/性別平等/就業市場趨勢分析及求職技巧/職涯規劃課程/職場工作倫理/服務業之顧客服務概念/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美髮場所消毒與衛生/女子剪髮講解/吹整髮講解/染髮與冷燙髮認識/男子髮講解/頭皮SPA與洗護髮認識/女子髮型剪吹實作/整髮技巧實務/染燙髮技巧實務/男子髮型剪吹實作/頭皮SPA與洗護髮實作/女子美髮綜合演練
報名資格
學歷
不限
年齡
15到99歲
性別
不限
兵役
不限
其他1
失業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各分署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計畫為限):1. 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尚於前次完訓或結訓班次之訓後一百八十日內。
其他2
2. 曾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而被退訓,其退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一年內。
其他3
3. 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其離、退訓日(不含適應期內離訓)、完訓日或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三年內。
其他4
4. 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二年內,已有二次以上離訓、退訓、完訓或結訓之職前訓練參訓紀錄(不含適應期內離訓)。
其他5
※前項所稱完訓,指完成訓期但成績考核未達標準;所稱結訓,指完成訓期且成績考核達標準。
其他6
※不得招收軍公教、日間部學生、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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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課程為委外課程,無法經由此系統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