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勁報96期
我國自105年12月21日修正並公布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即一例一休、特別休假等),目前已上路實施半年仍有事業單位未按新法規定,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考量事業單位對法令認知不足,衍生檢查裁罰爭議,日前已透過宣導、輔導措施協助事業單位儘快知法守法。截至7月底,已辦理1,984場輔導及69場宣導會,參加人數有6,743人。
針對舊法裁罰部分,據勞工局106年上半年度統計共實施辦理2,531場勞動條件檢查,總計裁罰937件,罰鍰金額更達新臺幣2,843萬元。深入分析發現以裁罰樣態「未依法給付加班費」228 件最為嚴重,其次為使勞工超時工作的175 件,另外未給與勞工例假126件,也明列其中。
考量事業單位不諳新法令等因素,未來將針對新修法部分(即一例一休),仍會優先採取輔導宣傳手段,來督促事業單位手法;針對非新修法部份,仍將依規定施予檢查裁罰。
舉例來說,事業單位針對勞工休息日加班費未依規定加成計給,將優先限令事業單位依法補足差額,如事業單位不補足,再依法處罰;此外,事業單位是違反本次修法有關特休增加天數及未休畢一律折算工資部分,將要求事業單位依法補假及補給工資,如事業單位不補足,才會依法處罰。總之,雖採輔導手段督促事業單位守法,仍以個別勞工權利的實現為優先考量。
最近修改日期:108/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