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會議
勞資會議代表選派完成後,應於15日內報本局備查。位於本市的事業單位可使用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或電腦《勞資會議代表名冊備查》進行網路申請,備查結果將於系統回復(不再紙本函復),事業單位線上申辦可線上查詢辦理情形及列印備查結果。
如採紙本方式掛號郵寄申辦,請備妥下列文件郵寄:
勞資會議代表於遞補、補選、改派時,應於15日內報本局備查。位於本市的事業單位可使用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或電腦透過《勞資會議代表名冊備查》進行網路申請,備查結果將於系統回復(不再紙本函復),事業單位線上申辦可線上查詢辦理情形及列印備查結果。
如採紙本方式掛號郵寄申辦,請備妥下列文件郵寄:
下載《勞資會議資方代表改派勞方代表遞補名冊》(.odt,11 KB)
下載《勞資會議資方代表改派勞方代表遞補名冊》(.doc,8 KB)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關係科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42、6510、6527、6511、6531、6535、6546、6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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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修改日期:112/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