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訓學員報到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上課時間:114年7月6日(日)至10月18日(六)止(本中心保有課表最後更動權利)。
報到時間:114年7月6日(日)上午8時30分整。
報到地點:穀保家商 務實樓 美髮教室(一)(訓練地址: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560巷38號)。
報名費用:請先至新北勞動雲-職訓補給站/報名紀錄列印繳費單,並請於114年7月2日(三)前完成繳費並請將繳費收據回寄至ar9579@ntpc.gov.tw,請註明報名班別及姓名。
請自備文具用品(鉛筆、橡皮擦、藍筆、紅筆、尺)、筆記本、環保杯等。
本班為輔導考取技術士證照,由錄訓學員向莊敬高職報名技能檢定考試。檢定報名時間為114年8月29日(五)至114年9月5日(五)、測試時間為114年10月14日(二)起。若無特殊原因,未報名技檢考試者,爾後報名本中心辦理之任何證照輔導班別皆列為備取。
錄訓學員無正當理由於報到當日未報到且未事先請假,將以棄權論,倘於一年內報名本中心其它訓練課程,將列為備取,如有疑問或無法錄訓者請逕洽(02)8969-2150分機202王小姐,謝謝。
錄取名單如下:
錄訓名單 |
|||||
1 |
吳○凰 |
7 |
李○帆 |
13 |
李○希 |
2 |
李○明 |
8 |
黃○琴 |
14 |
范○容 |
3 |
林○祥 |
9 |
黃○鈴 |
15 |
郭○甯 |
4 |
那○秀蘭 |
10 |
林○臻 |
16 |
雷○程 |
5 |
黃○稜 |
11 |
吳○綺 |
17 |
林○榛 |
6 |
陳○秀 |
12 |
楊○禎 |
18 |
李○華 |
徵才條件:
1.應具備有下列三項資格其中之一: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專以上社會福利、社會、勞工、諮商、法律、復健相關科、系(組)所畢業者,且具有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相關科系請見附件-相關科系一覽表)。
(2) 領有社會工作師、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或物理治療師證照者。
(3)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者,且取得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社會福利、社會、勞工、諮商、法律、復健相關科、系(組)學分二十學分者。
2.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1、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個案管理服務及方案宣導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及1樓)
報名手續:
一、報名期限:自114年06月26日起至114年07月09日止,逾期或應備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含自傳),得免附照片。
2、同時上傳下列應備證件電子檔至履歷表內的證照資格/作品附件欄,(請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等。(如有符合徵才條件資格(2)之證照資格者可免附)
(4) 已取得的證照證書影本。(如有符合徵才條件資格(1)相關科系者可免附)
(5) 已取得相關科系二十學分證明。(如有符合徵才條件資格(1)(2)者可免附)
(6) 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7)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3、確認履歷資料(含自傳)及附件檔資料都正確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完成報名手續。
甄試: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書面審查合格及符合需求人員,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次甄選擇優正取名額2人、備取4人,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3、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4、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官網(https://ilabor.ntpc.gov.tw/)最新消息項下錄取公告專區。
備註:
1、本職務為勞動部全額補助僱用之約用人員,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將視考核成績予以續僱。
2、薪資說明:僱用薪資依據「職業災害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計畫個案管理服務人員敘薪調薪作業要點」規定,現按月支給第一薪級328薪點,新臺幣45,624元。
3、本公開甄選訊息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4、如對工作內容有疑義,請洽吳股長(電話02-29603456分機6326)
聯絡人:李小姐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31
徵才條件:
1.具備有下列兩項資格其中之一者: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勞工、社會、社會福利、法律、諮商、復健、企管相關科系畢業。(相關科系認定請參考附件「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相關科系一覽表」)
(2)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且具有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2.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1、辦理重返職場補助辦法所定各項津貼、補助事項之審核、發放、撤銷、廢止,及陪同專家學者實地訪視查核等作業。
2、辦理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相關說明活動。
3、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及1樓)
報名手續:
一、報名期限:自114年06月26日起至114年07月09日止,逾期或應備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含自傳),得免附照片。
2、同時上傳下列應備證件電子檔至履歷表內的證照資格/作品附件欄,(請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等。
(4) 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3、確認履歷資料(含自傳)及附件檔資料都正確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完成報名手續。
甄試: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書面審查合格及符合需求人員,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次甄選擇優正取1人、備取2人,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3、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惟經面試結果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4、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官網(https://ilabor.ntpc.gov.tw/)最新消息項下錄取公告專區。
備註:
1、本職務為勞動部全額補助僱用之約用人員,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將視考核成績予以續僱。
2、本職務為身障就業輔導科之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薪資說明:僱用薪資依據「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薪級表」規定,現按月支給第一薪級268薪點,新臺幣37,278元。
3、本公開甄選訊息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4、如對工作內容有疑義,請洽吳股長(電話02-29603456分機6326)。
聯絡人:李小姐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31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委託博聲廣告有限公司辦理114年就業安定基金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失業者職業訓練「電商網路與數位行銷實務班」錄訓名單如下。
甄試成績不公告,對於甄試成績有異議者,得於錄取名單公告日起3個(含)工作日以電話或書面方式申請成績複查,逾期不予受理,且複查以一次為限。
申請成績複查者,不得要求重新評閱、申請閱覽或複印答案卷及口試表、或提供各項甄試細項分數,複查內容僅重新核算成績加總是否有誤。
【甄試成績查詢窗口:博聲廣告有限公司,白專員、電話:(02)2550-6138】
公告文號:114年6月25日新北職訓字第1144655331號函 | |||
承訓單位:博聲廣告有限公司 | |||
訓練期間:114年6月30日至114年8月20日 | |||
訓練班別:電商網路與數位行銷實務班 | |||
項次 | 准考証號碼 | 姓名 | 錄訓結果 |
1 | 157565004 | 陳○蘭 | 正取 |
2 | 157565009 | 林○穎 | 正取 |
3 | 157565010 | 戚○玲 | 正取 |
4 | 157565014 | 呂○殿 | 正取 |
5 | 157565016 | 黃○華 | 正取 |
6 | 157565019 | 謝○婷 | 正取 |
7 | 157565020 | 吳○茹 | 正取 |
8 | 157565021 | 汪○軒 | 正取 |
9 | 157565023 | 李○華 | 正取 |
10 | 157565024 | 翁○玲 | 正取 |
11 | 157565026 | 陳○樺 | 正取 |
12 | 157565027 | 黎○妤 | 正取 |
13 | 157565028 | 張○億 | 正取 |
14 | 157565029 | 程○華 | 正取 |
15 | 157565032 | 戴○ | 正取 |
16 | 157565033 | 程○璉 | 正取 |
17 | 157565035 | 傅○睿 | 正取 |
18 | 157565036 | 陳○玉 | 正取 |
19 | 157565040 | 劉○藻 | 正取 |
20 | 157565043 | 方○卿 | 正取 |
21 | 157565046 | 林○山 | 正取 |
22 | 157565050 | 李○慧 | 正取 |
23 | 157565051 | 陳○鈴 | 正取 |
24 | 157565052 | 黃○瑞 | 正取 |
25 | 157565053 | 許○玲 | 正取 |
26 | 157565054 | 周○婕 | 正取 |
27 | 157565057 | 葉○萱 | 正取 |
28 | 157565058 | 徐○真 | 正取 |
29 | 157565059 | 郭○傑 | 正取 |
30 | 157565060 | 楊○全 | 正取 |
31 | 157565001 | 白○升 | 備取1 |
32 | 157565003 | 曹○濡 | 未錄取 |
33 | 157565006 | 曾○珺 | 未錄取 |
34 | 157565007 | 鍾○君 | 未錄取 |
35 | 157565012 | 陳○安 | 未錄取 |
36 | 157565017 | 洪○仕 | 未錄取 |
37 | 157565018 | 余○宇 | 未錄取 |
38 | 157565022 | 徐○儉 | 未錄取 |
39 | 157565031 | 林○甫 | 未錄取 |
40 | 157565037 | 許○傑 | 未錄取 |
41 | 157565039 | 楊○雲 | 未錄取 |
42 | 157565041 | 陳○陽 | 未錄取 |
43 | 157565044 | 邱○凱 | 未錄取 |
44 | 157565048 | 陳○儀 | 未錄取 |
45 | 157565062 | 余○貞 | 未錄取 |
*正取名單依准考證號碼排序。 *對本公告如有不服,得依訴願法第14條規定,自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人簽名或蓋章之訴願書、參訓學員名單公告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遞送原行政處分機關或訴願管轄機關。 |
【新北市訊】新北市勞工局公布今年第3波違法雇主名單,總計開罰340家業者,總罰鍰金額達1,688萬9千元。違反勞基法部分,以未給付加班費及未全額給付勞工工資最多。另外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違反性工法部分,主要為雇主於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時,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則以未依法給付資遣費為主。至於113年公布實施的最低工資法部分,在本次違法名單中有1家業者計給勞工工資未達最低工資標準。以上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iolate)。
本次違法名單中,以客運業者裁罰金額最高,其中「統聯汽車客運」及「基隆汽車客運」使勞工超時工作,分別為第8次及第6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人數皆達百人以上,遭重罰80萬及47萬。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109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另外,針對事業單位實收資本額逾1億元的事業單位,勞動部也訂定「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縱為初次違反,仍可加重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勞工局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撰稿人:
勞動檢查處 郭培儀(勞基/職安法部分) 22523299分機204
就業安全科 杜永吉(性工法/勞退條例部分) 29603456分機6340
資料詳洽:
勞動檢查處 專門委員張享琦 (勞基/職安法部分) 22523299分機200
就業安全科 科長王憶芬 (性工法/就服法/勞退條例部分) 29603456分機6351
勞工大學114學年度第1學期課表搶先看,
歡迎上勞工大學網站「課程查詢」處查詢,
開放報名時間為114年7月10日上午9時,
點選下方網址,並於欄位中選擇校區後按「查詢」即可。
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University/courseList
從未「報名勞工大學之新學員」請先於勞工大學網站進行註冊,註冊後申請資格審核,待審核通過後方可報名。
(114學年度尚未經過資格審核之學員,須先經過資格審核,申請審核時間至114年9月12日下午5時止。)
報名步驟如下:(可參考勞工大學網站「選課指南快速攻略」)
一、請依下列步驟先至勞動雲-勞工大學網站(下方網址)註冊帳號:
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University
1.點選網站右上角「登入」
2.點選「帳號註冊」,註冊完畢後登入帳號(需至個人信箱點選確認信),接著回到勞工大學網頁。
(舊學員請繼續操作3、4步驟,新學員直接進入第二步驟「資格審核」)
3.點選進入右上方「取回舊系統資料」。
4.輸入身分證字號與舊系統密碼(忘記密碼請撥打22983639),
即可取回您過去在勞工大學的學習紀錄。
二、資格審核:
欲報名新學期課程的學員,請點選「學員資料管理」第1項「資格審核」,選擇「同意校方查詢」或「不同意,自行上傳證明文件」再點選「申請審核」,審核結果會email至您的電子信箱。(無投保勞工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者,請自行上傳證明文件,如在職證明)
三、報名課程:(114年7月10日上午9時開放報名)
審核通過後從「選課作業」進入即可進行報名。
2.選擇欲報名的課程,在課程右方點選「加選」鍵,即加選課程成功。
四、列印繳費單(繳費完成才算報名成功)
1.點選「學員資料管理」>「繳費單及退費帳戶」
2.第一次選課需填入退費帳戶,如後續課程未開課成功或勞動教育課程退保證金,直接匯入該帳戶。
3.點選「產生繳費單」,產生繳費單下載連結。
4.點選「列印繳費單」,將產出之繳費單攜至台銀、郵局、便利商店,或以atm轉帳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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